| 房顶脱落石灰块 索赔万元维权益
10月25日,消费者王先生来到县消协,再次感谢县消协为民维权,为自己调解房屋质量消费纠纷,成功索赔10000元经济损失。
2006年3月,王先生以155000元的价格购买了某房地产公司在县城开发的一套位于三楼的商品房。2007年5月18日晚10时许,商品房客厅顶层的石灰块突然脱落,脱落面积近三个平方,掉落的石灰块有的重达5公斤,砸烂了客厅中26块地砖和一套木制沙发,悬挂在客厅中央的宫灯也重重地掉落在地上,遍地都是石灰砖块、灯泡碎片和电线塑料,所幸没有人员伤亡,但财产损失近万元。王先生随后与房地产公司交涉,以商品房不合格为由,提出退购房屋和赔偿损失的要求,但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在保留现场的情况下,王先生于7月10日向县消协投诉。 县消协及时受理,本着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及时查看受损现场、召开会议座谈,组织双方调解,针对消费调解中退购房屋和赔偿损失这两个焦点问题,县消协通过耐心的宣传引导,逐一化解难题。一是邀请具有房屋质量监测资质的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商品房质量进行检测,最后确认商品房质量合格;二是组织投诉双方对财产损失进行初步评估,确认财产损失。10月15日,投诉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房地产公司一次性赔偿王先生经济损失10000元,王先生还当场向县消协赠送了主要内容为“践行三个代表,为民排忧解难”大红锦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