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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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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来源:日期:2006-9-4 15:47:20点击:

 
 

吉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责任制

 

一、         吉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执法职权

吉水县工商局是吉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机构,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其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本地区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

2、      依法组织管理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布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

3、      依法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

4、      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交易等行为,组织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合同期诈、侵犯消费者权益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5、      依法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6、      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人机构。

7、      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管拍卖行为,维护市场诚信活动。

8、      依法对广告进行监管,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9、      依法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开展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保护工作。

10、 依法监督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等经济组织的经营行为。

11、 负责全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等工作。

12、 承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吉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复议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15、《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

16、《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17、《禁止传销条例》

18、《直销管理条例》

19、《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

20、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     局领导岗位行政执法职责

(一)、局长岗位行政执法职权。

1、      负责主持全局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执法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2、      负责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听取职能部门行政执法责任人行政执法情况汇报,把握行政执法动态,研究重大举措,提出安排意见和要求。

3、      负责协调各行政执法主体之间、行政执法主体与相关部门之间的行政执法关系。

4、      负责人事方面工作的组织安排和计划财务方面行政执法的组织安排。

5、      对群众举报的案件,社会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违法事件进行专题研究,落实专人查办。

6、      支持分管副局长、职能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难度大的重点帮助,落实专人查办。

7、      负责深入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研究布置行政执法工作,对重大问题,现场决策,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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