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螺田镇南田村的谢老汉在饮用瓶装啤酒时,发现喝剩的半瓶啤酒中竟有白色的块状漂浮物,顿时感到恶心,并且呕吐不止,7月14日在工商部门的积极调解下,依法获赔500元。
事发7月2日,谢老汉在村头小店里买下了2提共20瓶某品牌瓶装啤酒,啤酒瓶上标注的生产日期都是20090612,保质期都为120天,相关质量安全标志也较为齐全。回家后,谢老汉把啤酒放到自家的水井里降温,晚饭时取出来饮用,当饮用到第二瓶时,瓶子里的剩下半瓶酒却怎么也倒不出来,定睛一看吓了一大跳,原来瓶子里出现了白色的块状漂浮物,把瓶口给堵住了,当时就恶心害怕,呕吐不止。
漂浮物是怎么来的?饮用了浸泡漂浮物的啤酒会不会影响身体健康?第二天一大早,谢老汉拿上装有漂浮物的啤酒瓶,找到店主讨要说法,寻求赔偿。店主及时陪同谢老汉到医院作了健康检查,在身体检查无异样的情况下,拒绝谢老汉提出的有关赔偿要求。谢老汉当即向螺田工商分局电话申诉。
工商人员接到电话后,马上赶到村头小店,核实了申诉内容,确认了消费事实,并现场拔打啤酒生产厂家的电话,告知情况,寻求调解方案。啤酒厂十分重视,当即委托螺田镇的一位啤酒经销商全权协调处理。经过工商人员的积极调解,啤酒厂同意一次性支付500元,用于赔偿谢老汉全部损失。
据有关人员介绍,漂浮物可能是由于啤酒瓶重复使用,没有清洁瓶内污垢所造成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