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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企业诚信经营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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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来源:本站原创日期:2008-4-10 上午 11:40:02点击:

 
 

农资企业诚信经营倡议书

全县农资经营户:
    
为营造诚信、守法、文明、有序的农资市场经营秩序,服务和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我局向全县从事化肥、种子、农机、农具及配件、农膜、农药等经营活动的农资企业,发出倡议:
    
一、持照经营,诚实守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商部门农资市场管理规定;
    
二、执行工商部门制订的农资市场监管制度;
    
三、进入县内的化肥商品,主动向工商机关书面申报,并告知供应商、销售商及我们所有化肥存放点及仓库;
    
四、从合法的渠道进货,履行好质量和数量验收,把好农资商品进入关;
    
五、主动向供应商索取购销发票、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书及营业执照、商标证、商品标准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保存二年;
    
六、在醒目地点设立公示牌,公示商品名称、厂名、厂址、价格、批次、有效期、主要成分和含量、质量等级,自觉接受监督;
    
七、主动向消费者讲解化肥等农资知识,指导农民使用,出示销货发票、合格证、承诺卡;
    
八、按照工商部门要求,按时对每一批品种,每一批次农资的进销货进行详实登记,做到不少登、不漏登,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经营情况;
    
九、不经销假冒不合格农资,不坑农、不损农、不害农;
    
十、主动配合工商部门检查、指导,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如有违法行为,自觉接受工商部门处罚。一年内被处罚三次以上的,自愿退出农资经营资格。

    诚信为本,诚信是金。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净化我县农资市场、保障农民利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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