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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伯华在全国工商系统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强调 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 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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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来源:日期:2007-5-28 15:04:51点击: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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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系统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5月15日在京召开。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在讲话时强调,各级工商机关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认真落实中央文明委、中央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统一、监管与服务统一、监管与维权统一、监管与执法统一,为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和成功举办北京2008年奥运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刘玉亭主持会议,在京的总局领导刘凡、王东峰、钟攸平、石见元出席会议。
周伯华在讲话中指出,工商行政管理虽然是经济监管执法工作,但有很强的政治性。打击假冒伪劣、查处虚假广告、治理商业欺诈、取缔传销和变相传销、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市场监管、个体私营经济监管等工作,既是经济执法的重要内容,也与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密切相关。这些年来,全国工商系统坚持讲政治、顾大局,在履行市场监管执法职能中,坚持不懈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尽职尽责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营造健康文明的市场环境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欢迎。但是,与形势任务的要求、与党和人民的期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些单位对在监管执法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识上还不够到位,措施上还不够得力,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加强。
周伯华强调,要充分认识工商行政管理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肩负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他指出,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是为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和北京举办2008年奥运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需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国家维护市场秩序的职能部门,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同样肩负着重要职责,是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保障。党中央、国务院一向重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步中的职能作用。我们要从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重要指示的高度,深刻认识工商部门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肩负的政治责任。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坚持从政治上和战略上考虑问题、谋划工作,自觉在规范市场秩序的同时,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努力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到加强监管、服务发展与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自觉把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验工作实绩、提高执法效能的一条重要标准。
周伯华强调,大力加强自身精神文明建设,努力营造和谐文明的市场环境。一是要以推进和谐工商文化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身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坚持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进一步打牢广大工商干部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推进和谐工商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权力观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和以改革创新为特征的时代精神教育,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广大工商干部中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全面提升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精神文明素质。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深入推进信用工商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继续在全系统开展“创建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不断提高监管服务水平,努力建设文明和谐的工商机关。二是要以讲文明、促和谐为主题,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在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职能作用。要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为重点,积极推进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以打击违法违章行为为重点,积极营造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以倡导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重点,大力促进全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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