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用废弃彩电的零件拼装起来旧彩电,却低价进购、充当新彩电加价销售。县城的陈某以次充好销售非法拼装彩电的行为,5月11日被工商部门依法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刚买的彩电咋就成了黑白电视机,有时还会出现‘黑屏’?”元月上旬,消费者李先生十分气愤地吉安市12315消费维权中心电话投诉,要求工商干部主持公道,为民维权,打击消费侵权行为。市12315消费维权中心对此十分重视,随即将投诉情况转到投诉对象管理区域的我县城关工商分局,责成迅速办理。在城关工商分局的介入下,陈某承认该彩色电视机是低价采购过来的拼装货,并很快就退还了李先生的彩电货款380元。
一台新的LG王牌17寸彩电,售价仅为380元?真是“便宜”得让人不敢相信。城关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按图索骥,顺藤摸瓜,很快发现了陈某还销售了“熊猫”、“彩信”、“长虹”等其他多个品牌的“便宜”彩电,而这些彩电却都是无配套遥控器、无相应保修卡、无规范合格证的“三无”彩电。经查,陈某在去年12月至今年1月5日期间,先后三次从省城一地下家电经销处低价进购 “便宜”彩电21台,其中以280元/台的低价采购“LG王牌”17寸彩电12台,以270元/台的低价采购“熊猫”17寸彩电7台,;以270元/台的低价采购“彩信”21寸彩电1台,以315元/台的低价采购“长虹”25寸彩电1台,而后充当新彩电销售牟利,截止案发时,以380元/台的价格销售“LG王牌”17寸彩电5台,以370元/台的价格销售“熊猫”17寸彩电5台,非法牟利1000元。